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公开招标公告
1.2、招标条件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3、招标范围
1.3.1 招标编号:KFG201806039
1.3.2 招标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负责承担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日常交通违法查处及交通事故处理事务中依法扣留车辆(含非机动车、机动车及其他车辆)的拖移、施救、停放保管工作。项目分两个标段。
A标段:盘龙(二大队)、官渡(三大队)、呈贡(五大队)、高新(六大队)、经开(七大队)、空港(九大队)、远郊水源保护区(十大队)、城市环线快速路(十一大队)为A标段;
B标段:五华(一大队)、西山(四大队)、度假(八大队)、巡逻大队、机动大队、高速大队为B标段。
注:(1)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 A、B两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不得为同一供应商。
(2)如果A标段中标价与B标段中标价不一致时,统一取所有标段最低中标价格执行。
1.3.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3.4 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用户指定地点。
1.3.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4)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5)同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的处理方式;(6)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1.4.2 经营范围(停车场服务或管理)与所投内容相符;
1.4.3 具有停车场总面积不得少于100亩,且停车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合同约定年限;
1.4.4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年度供应商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19年6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4.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7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采购总预算:***万元,其中A标段1622万元,B标段1038万元(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超出预算部分的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6、其他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