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2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安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依法选定成交人。
1.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3.1 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000122;
1.3.2 采购内容:安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终端设备购置、安装调试服务。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暂估) | 单位 |
1 | “好差评”终端设备 | 180 | 套 |
2 | 安装调试 | | |
3 | 总价 | 504000.00元 | |
★注: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设备均为全新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需求及参数表。
1.3.3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1.3.5 采购预算:***万元
1.3.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3.7质保期:三年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合同被解除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