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人民医院本院及科兴院区日常清洁消毒及保洁业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09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ZBFTC2020-072041.2.3招标内容
  • 医疗系统
  • 预算***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石林县人民医院本院及科兴院区日常清洁消毒及保洁业务招标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2.1 项目概况:全面负责本院及科兴院区承包范围内日常清洁、消毒、保洁及管理。

1.2.2 招标编号:ZZBFTC2020-07204

1.2.3 招标内容:(1)石林县人民医院室内、室外卫生;(2)科兴院区室内、室外卫生。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2.4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约定),合同一年一签;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终止合同;三个月内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甲方终止合同。

1.2.5 服务地点:(1)本院:石林县城狮山路;(2)科兴院区:石林县城阿诗玛南路225号。

1.2.6 质量标准:以《保洁作业计划书及质量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为准。

1.2.7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 经营范围包括保洁服务;

1.3.3 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合同被解除情况;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