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中心建设采购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中心建设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中心建设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KZBBS2020-005;
2.项目名称: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中心建设采购;
3.采购内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中心建设采购(含安装、调试、运输、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详见清单;
4.采购预算:***万元;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工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3月27日至2020年03月31日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94988961@qq.com):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2日15时00分前。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4楼)。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谈判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谈判申请文件。
4、谈判申请人完成网上递交谈判文件后,还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谈判现场递交1份与电子谈判申请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七、谈判时间与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04月02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4楼)。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谈判保证金需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50******0200643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办事处马里社区下巷街32号 |
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10-86****** |
注: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注明项目名称 |
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十、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谈判申请人留意。
十一、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保山城向南出城至沙河路口向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75-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02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18****6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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