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2020年辅警服务招标公告

2020-03-2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QHZX-202003KM0007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为安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1. 采购公告内容:

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安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项目名称:安宁市公安局2020年辅警服务招标

1.3.2项目编号:QHZX-202003KM0007

1.3.3采购项目的内容:本项目对安宁市公安局辅警服务进行统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辅警服务公司。

1.3.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1.3.5服务地点:安宁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1.3.6服务周期: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3.7服务质量要求: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及《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规定及业主要求提供辅警服务。

1.3.8聘辅警人数:1039人;

13.9网上开标:投标人可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子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昆明市网上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流程”。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内(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服务能力:具有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管理、技术力量和辅警队伍;

5)业绩要求:企业自20161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保安或辅警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或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6)必要组织:在公司内部有健全的党或团或工会组织机构;

7)信誉要求: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供应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8)投标主体: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