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临沧市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临沧市民族中学的委托(计划编号:4530900JH202000015),对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临政采公2020-001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临政采公2020-001号。
2.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A包为***万元,最高限价为***万元;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台式电脑 | 300 | 台 |
2 | 激光打印机 | 10 | 台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2.4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8*本项目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1项台式电脑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产品。投标人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所列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所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单页复印件一份,并标注具体型号;如选报产品属于“台式计算机”类产品,还须提供所报产品在“附件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单页复印件一份,并标注具体型号,且性能参数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3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3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政府采购】按钮进入“政府采购-投标子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参与本项目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详见招标公告10技术支持)。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工具下载里的相关最新的编制系统,及时更新安装后重新安装驱动程序安装包。(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1.139.102/)参与本项目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4.3招标公告期限: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本项目评标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4月9日08时30分至2020年4月9日09时00分。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5.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09时00分。
5.4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5.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网址http://60.161.139.10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3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6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携带CA),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1、5.2条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6.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6.3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6.4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账号:53001776****51003081-0203
联系电话:0883-2******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7.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依照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未提供则不予认可。(须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7.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若未提供则不予认可。
7.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民族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527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民昌路47号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
联系人:赵先生、雷女士
联系电话:0883-2******
邮 编:677000
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上述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示信息,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10.技术支持
10.1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98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83-2******
办理证书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10.2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5)《企业证书申请表》;
(6)《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7)《个人证书申请表》;
(8)《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9)《执业资格岗位人员电子章申请表》(若需要办理);
(10)《个人电子签名申请表》(若需要办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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