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燃油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020-03-11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LYCG20120—C02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付女士
  • 预算***万元
  •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0875-2135876 0875-2******

隆阳区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燃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隆阳区2020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燃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YCG20120C02

二、招标项目隆阳区2020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隆阳区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燃油项目入围机构2家。

  1.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分支机构或经销商;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截图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3),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三份截图)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2020312日至2020318,办理CA后由投标人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报名,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报名后由投标人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递时间202032409:00时。地点为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03249:00时。

    8.2开标地点: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户转出,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转账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号:623281396****682208   

服务咨询电话:010-86******

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人: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27577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杏花路82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875-2******

   址: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

邮政编码:678000

十二、监督电话: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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