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020-03-10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LXJC2020-01;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王工
  • 预算***万元
  •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
  • 0873-3****** 1398****727

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泸西县机关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概况:

1.1 项目编号:LXJC2020-01

1.2 预算金额:***万元

1.3 采购范围: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3-4家符合资质企业作为承担2020-2022年度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入围企业,车辆入保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须对所有采购货物(服务)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

1.4 服务周期:三年(具体时间以县财政局下文之后签订合同为准)。

1.5 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9年全年或最近任意连续3个月);

2.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2.1.6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1.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2.若总公司不能参与磋商的,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进行磋商申请,参加磋商申请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磋商申请证明原件扫描件。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申请。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与2020 3 10 08:002020 3 1317:30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8****497;0871-65******。)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 3月26 日14:00-14:30,地点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县人民政府往上200米处(原九中)6楼开标室。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3月 26日14时30分,地点为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县人民政府往上200米处(原九中)6楼开标室。

 

5.3 递交方式: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递交响应文件现场,供应商应提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因供应商原因未提供解密数字证书(CA)或解密密码错误,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权利,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泸西县人民政府网同时上传,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泸西县财政局   

 址:泸西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师      

联系电话:0873-6******

采购人:泸西县机关事务局

 址:泸西县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朱师      

联系电话:0873-3******   1398****727

集中采购机构: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73-3******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县人民政府往上200米处(原九中)5楼

邮政编码:652499

2020年3月10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0-2022年定点保险采购.doc2020-03-10 10: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