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0-03-09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CCG2020014F;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0877-2******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CG2020014F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4.采购内容: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区及所属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承担本项目的保洁、绿化管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食堂管理服务、安保服务及会议接待服务,其中新庄办案区临时服务人员配置按实际需求配备,新增服务人员费用按实际产生进行结算;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服务区域: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区及所属办公点的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就合同期内的服务及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双方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与供应商续签合同,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采购预算价:¥***/年。

8.本项目采购过程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1.3提供20196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96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系统确认

请于确认时间20200310日至202003161730时(北京时间),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系统内进行确认及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ZCZBJ )。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2.系统确认成功后,请于确认时间内将下列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联系邮箱:1076385708@qq.com;联系电话:0877-2******)进行确认,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或资料不齐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竞标: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2.2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2.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为2020 03 24 0900时。

2.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

纸质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磋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视为撤回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无效。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道宁荣街1-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师,0877-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鸿辽、宋蕾芳,1570****058

日期:202003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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