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医院购买服务器等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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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JPCG20200301),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1.1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服务器 | 3 | 台 | ***.00 | 450000.00 | |
2 | 虚拟化软件 | 1 | 套 | 100000.00 | 100000.00 | |
3 | 光纤交换机 | 2 | 套 | 30000.00 | 60000.00 | |
4 | 共享式存储 | 1 | 套 | 230000.00 | 230000.00 | |
5 | UPS系统 | 1 | 套 | 40000.00 | 40000.00 | |
6 | 时钟服务器 | 1 | 套 | 20000.00 | 20000.00 | |
1.2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0.00万元;
1.3交货期:30日历天;
1.4供货地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谈判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4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供货能力;
2.5产品认证证书或质量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2.6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3.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4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与2020年 3月 9日08:00至2020年 3 月11 日17:30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 3月 13日8:00-9:00,地点金平县公资源交易中心(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3月 13 日09时00分,地点为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
5.3 递交方式: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递交响应文件现场,供应商应提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因供应商原因未提供解密数字证书(CA)或解密密码错误,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权利,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金平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873-5******
采 购 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金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邹琰
联系电话:1888****790
集中采购机构: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会兰 联系电话(传真):0873-5******
地 址: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
邮政编码:661500
2020年 3 月6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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