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验收检测服务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验收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验收检测服务已获主管部门批准,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第94、101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1.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验收检测服务;
1.3采购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0〕9号;
1.4采购预算:***元;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服务内容:智能化工程验收检测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1.8服务期限:具备检测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1.9服务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新院;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4.服务商资格要求:
4.1服务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3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证书和CNAS证书;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服务商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4.2.1服务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服务商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4.2.2服务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服务商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4.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磋商服务商:
4.3.1服务商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2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4.3.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磋商服务商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政府采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5.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6.磋商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6.1磋商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08时30分至2020年3月13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6.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办理CA后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报名。
6.3服务商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bs666@163.com):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3、服务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7.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采购文件的获取:满足本公告条件的服务商可获取采购文件参加磋商;电子采购文件由服务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8.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9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8.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9.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服务商基本帐户转出并到达保证金交纳专用帐户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本项目独一账号:10******50******020059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服务咨询电话:010-86****** |
备注:服务商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服务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服务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磋商。 |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11.1磋商时间:2020年3月19日15时00分。
11.2磋商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
12.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西路94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88****378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邮编:678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75-2******
13.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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