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会计核算系统一体化实施及运维服务
昌宁县会计核算系统一体化实施及运维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94号、101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昌宁县财政局的委托,就昌宁县会计核算系统一体化实施及运维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会计核算系统一体化实施及运维服务
(二)采购编号:TRZBC2020-12
(三)采购内容:昌宁县财政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库〔2019〕32号)要求,对昌宁县所辖区域建立部署统一的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以及涉及到的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安装、调试,确保系统与财政一体化平台及财政相关业务系统无缝对接、数据互联互通,系统试运行,技术培训、上线技术支持服务及系统运维服务等工作。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服务单位必须就整个标包提出磋商申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六)项目实施期限及项目运维服务期限:
1.项目实施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负责完成昌宁县预算单位的系统部署实施及上线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培训工作按照昌宁县疫情防控要求及情况进行实施,最终确保单位业务人员熟悉系统功能和操作,能够独立使用系统办理业务。
2.项目运维服务期限:系统实施全部成功上线后开展为期1年的项目运维服务(自系统实施全部成功上线之日起计算)。
(七)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昌宁县。
(八)其他说明:本项目磋商报价须包含涉及本次采购所有服务内容,以及涉及到的项目系统部署实施费、技术培训费、项目运维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
(九)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服务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服务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服务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服务单位除网上投标确认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一)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料一份,资料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单位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要求服务单位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3. 请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将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bstrzb@126.com。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要求及获取时间: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时间: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3月11日(三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要求及获取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服务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3月09日08时00分至2020年03月13日18时00分,五个工作日)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 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557)。
2.服务单位信息登记:服务单位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按“四、服务单位除网上投标确认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
七、每个服务单位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ZCTBJ),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单位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四)服务单位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资料的证件证书: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准。
(五)磋商时间:2020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本项目磋商保证金:
(一)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十、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
账号:62******6****670641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服务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服务单位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三、其他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财政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54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5-7******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话:0875-2******
传真:0875-2******
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875-7******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
备注:
1. 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单位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登记信息。
2. 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服务单位,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 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电子文件备份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单位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到磋商会议现场递交刻录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 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要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单位单位章(鲜公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5) 电子开标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1) 服务单位需在到磋商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2) 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单位的顺序当众开标。
3) 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服务单位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单位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3. 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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