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19-2021年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公告
1.2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19-2021年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嵩明县境内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采购,采购品种为大米、面条、食用菜籽油,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如下:(统计表中的数量不作为最终成交数量,最终成交数量以供应商与各学校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一标包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 | 简要规格描述 | 计划采购数量
| 计量 | 备注 |
| 1 | 粳米 | A品牌 | 25kg~50kg/袋 | 国标一级,小町精米。符合《GB 1354-2009 大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375890 | 公斤 | 执行同一单价 |
| 2 | B品牌 | 25kg~50kg/袋 | 国标一级,小町精米。符合《GB 1354-2009 大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375890 | 公斤 | ||
| 3 | 面条 | 面条 | 450g~1000g/把 | 一级挂面,符合《LS/T 3212-2014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28628 | 公斤 | 执行同一单价 |
| 4 | 菜籽油 | A品牌菜籽油 | 5~20L /桶 | 国标一级,桶装,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82708 | 升 | 执行同一单价 |
| 5 | B品牌菜籽油 | 5~20L /桶 | 国标一级,桶装,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82708 | 升 |
二标包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 | 简要规格描述 | 计划采购数量
| 计量 | 备注 |
| 1 | 粳米 | A品牌 | 25kg~50kg/袋 | 国标一级,小町精米。符合《GB 1354-2009 大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332018 | 公斤 | 执行同一单价 |
| 2 | B品牌 | 25kg~50kg/袋 | 国标一级,小町精米。符合《GB 1354-2009 大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332018 | 公斤 | ||
| 3 | 面条 | 面条 | 450g~1000g/把 | 一级挂面,符合《LS/T 3212-2014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38656 | 公斤 | 执行同一单价 |
| 4 | 菜籽油 | A品牌菜籽油 | 5~20L /桶 | 国标一级,桶装,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52964 | 升 | 执行同一单价 |
| 5 | B品牌菜籽油 | 5~20L /桶 | 国标一级,桶装,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 52964 | 升 |
1.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1161.204万元
1.5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1.6供货总服务期:2年(预计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31日)
1.7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1.8分包情况:本次招标分二个标包。其中一标包为:杨桥片区、杨林片区及小街片区学校;二标包为:嵩阳片区及牛栏江片区学校;为确保供货顺利,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二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包,被推荐为一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被推荐为二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1.9配送地点及要求:需配送到嵩明县境内所属学校,所供产品须提供单批检验报告。供应商的投标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在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1.10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注明粮油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具有保证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附相关承诺);
(4)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7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其他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