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市重点专科无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27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0848-1941ZC212037/A-E1.3.3招标范围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设备预算金额
  • 云南省
  • 医疗系统
  • 预算***万元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儿童医院的委托***对昆明市儿童医院市重点专科无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市重点专科无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1.3.2招标编号:0848-1941ZC212037/A-E

1.3.3招标范围: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预算金额

(万元)

A

氦氖激光治疗仪

2

50.3

A

正置显微镜

1

A

输液泵

20

B

振动式排痰仪

1

71.5

B

奶泵

2

B

二氧化碳氧监测仪

1

B

无创呼吸机

1

B

无创呼吸机(带高频)

1

B

手持式血液分析仪

1

C

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系统(非镇静)

1

57.00

C

声级计

1

D

头戴手术放大镜

3

17.50

D

尿道下裂手术器械包

1

D

双极电凝

3

E

多普勒血流探测仪

1

8.96

E

3D打印机

1

★注: 1)本项目共分5个包。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投标人若同时对5个以上标包进行投标的***应按包号分别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但为保证各标包设备及时交货、安装。

1.3.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1.3.5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1.4.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1.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1.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其他说明:

1.5.1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5.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且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所在页并标注产品位置的***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节能产品报价进行扣除。若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再进行报价扣除。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幅度:节能产品报价的0.6%

2)鼓励环保政策: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环境标志产品***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所在页并标注产品位置的***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进行扣除。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幅度: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的0.6%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