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公安局摩托车保险采购项目
凤庆县公安局摩托车保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xml:namespac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74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凤庆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凤庆县公安局摩托车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公安局摩托车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0620001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预算:最高采购限价:¥3871.75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一次性付清
(八)项目地点:凤庆县公安局
(九)保险期限:1年
二、采购内容及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详细技术参数)
目录编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C15040201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摩托车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额12.2万元,保费12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万元,保费69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保额5万元,保费25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乘额),保额5万元,保费250元;不计免赔率85.35元 | 5 | 辆 | 774.35 | 3871.75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信息。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请申请人于2019年6月24日上午09:00时至2019年6月26日下午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询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320****779)。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不参与评标。
五、询价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月1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二)询价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询价申请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谈判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申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且供应商须对询价申请文件(电子、纸质、光盘)的一致性负责。
(三)询价会开始时间:2019年7月1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六、注意事项
递交询价申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1)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亲自出席);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5)已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缴纳成功回执)截图。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信息,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6月 30日下午15:00 时以前。
(二)金额:50.00元,伍拾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和网上确认不成功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6****0000199-0196
财务电话:0883-4******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申请文件的;
2.供应商在询价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杨云,电话:1375****469
十、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志荟,电话:1800****40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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