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2019-06-17 12:00:00
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HZB2019—0264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资金来源为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省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批,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HZB2019—0264;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位于弥勒市弥阳中学校园内,框架结构,学生食堂一幢三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工期:135日历天;
2.8 采购控制价:¥***元。
2.9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7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2016年至今至少有1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B证;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在报名期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提供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⑤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单位鲜章),以上资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3 完成以上步骤才算报名完成。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存储投标文件的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U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
6.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朱老师
地址: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二楼
电话:1539****676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秦臻
联系人:曹工、李工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电话:0873-6******
日期:2019年6月17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HZB2019—0264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资金来源为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省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批,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HZB2019—0264;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弥勒市弥阳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位于弥勒市弥阳中学校园内,框架结构,学生食堂一幢三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工期:135日历天;
2.8 采购控制价:¥***元。
2.9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7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2016年至今至少有1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B证;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在报名期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提供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⑤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单位鲜章),以上资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3 完成以上步骤才算报名完成。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存储投标文件的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U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
6.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朱老师
地址: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二楼
电话:1539****676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秦臻
联系人:曹工、李工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电话:0873-6******
日期: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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