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日常维护沥青拌合料采购公告

2019-06-1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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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五华区道路桥梁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五华区道路桥梁管理处20198月至20207月日常维护沥青拌合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价为160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1.3.2采购内容:沥青拌合料AC-133165.5吨,430/吨,沥青拌合料AC-20645.5吨,370/吨。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在项目周期内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1.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4交付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1.3.5服务期限:本采购项目期限为壹年(201981日至2020731日)。


1.3.6服务标准、效率:供货方应具备生产沥青拌合料所需一切资质、人力、设备、场地等条件。无论供货数量多少,供货方均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白天运输到昆明市二环路以内的施工现场。不得推诿,必须确保采购人按时完成包括零星日常维护在内的维护项目。


1.3.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要求。


1.3.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新成立企业无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材料)。


c.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两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d.投标人自20161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1.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


1.4.3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中标单位若经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1.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