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市政、绿化、保洁、秩序等部分)变更
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市政、绿化、保洁、秩序等部分)补遗公告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市政、绿化、保洁、秩序等部分)
招标编号:FYYX-2019-06-01号
二、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市政、绿化、保洁、秩序等部分)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6月11日
四、本次补遗公告的修改补充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全部修改为: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采购主体及项目名称
2.1采购主体: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
2.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市政、绿化、保洁、秩序等部分)。
4.采购方式、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4.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采购需求及服务期限
5.1绿化养护(含水生植物管护),地面、水面、桌凳、游道、广场、桥梁、护栏、园林小品、雕塑、标示标牌、果皮箱、构建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维修、环卫保洁,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维修,物业和秩序维护等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 采购需求 | 采购预算 (元/年) | 备注 |
一标段 | 一标段:瀑布生态公园及冯家冲片区、大河一期A段,总占地面积449560㎡。标段内绿化养护(含水生植物管护),地面、水面、桌凳、游道、广场、桥梁、护栏、园林小品、雕塑、标示标牌、果皮箱、构建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维修、环卫保洁,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维修,物业和秩序维护等。 | *** | 服务期限:三年,管护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月按《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项目承包管理考核办法》 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考核不通过的,中标人必须根据考核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管护合同。特别说明:大河一期A段和大河一期B段部分绿化管护,服务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 |
二标段 | 二标段:玉湖片区、玉江大道与平福园之间片区和大河一期B段,总占地面积632846.667㎡。 标段内绿化养护(含水生植物管护),地面、水面、桌凳、游道、广场、桥梁、护栏、园林小品、雕塑、标示标牌、果皮箱、构建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维修、环卫保洁,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维修,物业和秩序维护等。 | 7440000 | |
三标段 | 三标段:位于七号步行桥至昆玉高速段,包含三个桥梁工程(兰溪桥、玉龙桥、水镜桥),四个广场(八得广场、缤纷广场、近水广场、水印广场),公厕2座,总占地面积511920.86㎡。 标段内绿化养护(含水生植物管护),地面、水面、桌凳、游道、广场、桥梁、护栏、园林小品、雕塑、标示标牌、果皮箱、构建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维修、环卫保洁,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维修,物业和秩序维护等。 | 5600000 | |
合计 |
| ***0000 |
|
5.2服务期限:三年
6.资格审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2投标人资格要求:
6.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
6.2.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林业或园林绿化)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业资格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林业或园林绿化或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业资格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6.2.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6.2.4提供最近三年(2016年-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的提供。
6.2.5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及其它“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信用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2.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2.7专项资金情况,提供投标期间的银行存款证明。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3日08:00时至2019年 06 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文件(*.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7.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5幢5号二楼)办理相关手续。
⑴营业执照副本、⑵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时提供),(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7.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秀山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6幢
联系人:潘正丽
电话:1317****29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5幢5号二楼
联系人:陈美红
联系电话:1398****126
2019年06月12日
五、本次补遗公告构成招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本补遗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文件后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后传真(0877-2******)至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人: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6幢
联系人:潘正丽
电话:1317****29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5幢5号二楼
联系人:陈美红
联系电话:1398****126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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