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LB20190532: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YNLB20190532: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YNLB20190532)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1.1、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1、项目名称: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YNLB2019053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整。
6、交货地点: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项目完成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至少应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内容,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1.2.4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2.5投标人至少应提供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3、若为2019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1.2.6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出具的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电子)缴款凭证(凭据)或完税证明,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2.7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2、)。
1.2.8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9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2.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