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长水机场无线电二类监测站及机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201902****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昆明长水机场无线电二类监测站及机房建设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1.1项目名称:昆明长水机场无线电二类监测站及机房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00000.00元,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 | 是否允许进口 |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是 | |
| 2 | VHF/UHF双极化测向天线 | 1 | 副 | 是 | |
| 3 | UHF/SHF测向天线 | 1 | 副 | 是 | |
| 4 | 天线铁塔 | 1 | 座 | 否 | |
| 5 | UPS及电池 | 1 | 套 | 否 | |
| 6 | 监测测向软件 | 1 | 套 | 否 | |
| 7 | 工控机 | 1 | 台 | 否 | |
| 8 | 系统集成配件 | 1 | 套 | 否 |
注:本次采购清单中第7项(工控机)只接受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节能产品参与本项目,其投标文件无效。
1.3 项目概况
1.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1.3.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3.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3.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业主方要求。
1.4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采购清单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设备,若供应商选择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项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扫描件),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
(6)为了保证售后服务质量,省外企业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者可以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
(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他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