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13年-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公开招标
石屏县2013年-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90258
本招标项目已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红发改投资[2013]7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对石屏县2013年-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2.1项目概况:石屏县2013年-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05596.9万元,改造后总建筑面积253979.86平方米,其中:安置房部分建筑面积205383平方米,配套公建部分建筑面积48596.86平方米。企业接盘红牛片区棚改安置房开发建设项目,负责安置约262户棚改拆迁户,建设约29800平方米安置用房(其中,回迁住宅面积约22352.31平方米,回迁商铺面积约7240.22平方米)实际回迁面积按与中标的承接主体签约前的政府与被征迁户签约的面积为准,并负责交地后至交房前的临时安置过渡费。
2.2建设地点:石屏县异龙镇红牛商场片区。
2.3建设周期为: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2.4服务内容:石屏县2013年-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销售及按相关规定承担本项目的后续管理。
2.5招标内容:石屏县2013年-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选择承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投标人中标以后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项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招标。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1.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1.8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状况及良好的投融资及项目管理能力,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 月6日08:30至2019年6 月13 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注:系统内报名后,须在2019年6 月6日08:30至2019年6 月13 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
6.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屏县宝塔路3号老烟草公司四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上发布。
招 标 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石屏县
联 系 人:李锦辉
联系电话:0873-4******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人:侯建伟 王佳
联系电话:0873-3******
日期:2019年6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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