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警用装具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2019-06-05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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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警用装具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玉溪市公安局警用装具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能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并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合格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警用装具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编号:JH-YX-2019-007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玉溪市公安局需购置警用装具训练器材 (防暴盾牌、防暴头盔、博击打训练棍、训练垫、训练催泪瓦斯、训练着装等)一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一览表》


4、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5、质量要求:货物必须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的合格验收。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            


7、供货地点:玉溪市公安局


8、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警用器材的生产或销售)


3.供应商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企业至投标日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企业至投标日成立年限不足壹年的,则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8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若企业到投标日成立年限不足壹年的,则不用提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不足3年的则按成立年限提供)。


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两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供资格审查);


7.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


8.能提供2017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至少壹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下载: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A、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65日至2019612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1/)进行报名(打印报名回执)及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CA锁其办理流程详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和“服务指南”)


注: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服务大楼六楼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6****880,QQ: 400-9618-998


B、现场报名,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 20196 5 日至 6 12(节假日休息),每日09001200,下午14001730,持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或截图凭证,(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到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223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份,售后不退。


未按上述两种规定报名方式要求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全的供应商及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文件(11副)(注:纸质报价文件为电子报价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


2、 网上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6 26 09 00


2.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3.1现场递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三楼)


3.2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19 6 26 09 00。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3.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密封,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人(盖章):玉溪市公安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08******089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红塔区右冯新村B223                             


联 系 人:杨家刚  电话1390****559  


 邮箱:11******01@qq.com        


日期:20196 4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开招标公告-定稿.doc2019-06-04 14: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