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心机房服务器及存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1.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就腾冲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心机房服务器及存储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通过综合评估选择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腾冲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心机房服务器及存储采购项目
2.2 实施地点:云南省腾冲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概况:概算总投资约70万元;
2.4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2.4.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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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接收进口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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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储扩容(高速盘) |
2 |
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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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刀片扩容 |
2 |
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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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虚拟化软件扩容 |
1 |
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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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器扩容 |
1 |
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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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器 |
1 |
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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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模块 |
8 |
块 |
否 |
2.4.2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数表;
2.5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2.6供期: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
2.7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组织,重合同守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谈判单位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3.3谈判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谈判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5根据腾财发【2017】314号文规定,为了杜绝中标谈判单位具有相同股东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上截图(包含股东信息)。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回函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