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金平县财政局审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就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2 项目名称: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2.3 项目编号:玮元-A2019068-HH。
2.4 服务内容:134名社会救助服务员,其中,县级3名,乡镇22名,村级109名。县、乡镇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标准为3600元/月·人,村(社区)级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标准为825元/月·人。社会救助服务员主要职责为: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工作,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
2.5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2.6 服务周期:3年。合同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情况一年一签。
2.7 服务地点:金平县各乡镇村委会(社区)。
2.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5月05日08:00时至2019年05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hhzy.net/)报名。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05月05日至2019年05月0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金平县河东南路18号2幢1-101号二楼(公务小区内)领取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鲜章。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05月 28 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需到开标现场携带CA锁并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上发布,并同时上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00元)。
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转账后请持转账凭证到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到账。
户名: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金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8******6****012
联系电话:****-5******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9.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5楼
联系人:喻自斌
电 话:****-3****** 1591****91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云霞路裕安苑11-1号
联系人:周婷
联系电话:****-3****** 1821****380
2019年04月3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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