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山区景观提升高层灯光亮化设施维护工程采购公告

2019-04-02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本采购项目2019年西山区景观提升高层灯光亮化设施维护工程采购已由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批准,采购人为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范围:对采购方辖区范围内高层(重要)建筑约19个点位共53座楼宇的灯具、电缆、照明控制系统、照明设施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养维护确保正常起闭,对损坏、不亮景观设施修复,进行应急抢险维修,临时或节假日的灯光亮化以及甲方安排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年

1.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1.6采购预算:***.00(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维护施工能力。

2.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4项目经理:拟派往项目经理持有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7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在2016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景观亮化工程或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且能证明业绩的内容。

2.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不良记录,并提供真实的承诺书;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应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相关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2.9履约情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投标人资格被取消。

2.10省外企业:施工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投标人相关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