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0部队招标代理企业入围项目

2019-03-01 12:00:00
  • 废标
  • 公开招标
  • 2019-NLYNPB-1002
  • 云南省
  • 其他
  •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0部队采购办
  • 史助理
  • 0873-3******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0部队招标代理企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NLYNPB-1002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军队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招标代理企业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2019年负责我部服务、物资、工程等方面的招投标工作,并承担招标项目相关的延伸服务工作。

2.2本次定点采购有效期为1年,受上级政策影响导致冲突的除外。

2.3本项目根据有效投标数量确定入围商家数量:有效投标数大于25家时(含),根据排名选取15家入围;有效投标数在15(含)至25家时,根据排名选取10家;有效投标数在5(含)至15家时,根据排名四舍五入选取一半商家入围;有效投标数不足5家,则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争性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 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

(六)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行业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七)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投标方原则上为总公司,若为分公司,需获得其总公司书面授权,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报价,且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投标申请人。如投标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申请人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的递送

报名时间:201931日至201938日;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2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王小姐联系电话:1575****5060871-65******

3、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子林 联系电话:0873-3******

客服电话:400-9618-998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蒙自市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岔口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2019325日上午09:00。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4、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六、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2、开标时间:2019325日上午0900 开始。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www.hhzy.net)上发布(招投标详情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八、质疑

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0部队采购办;手机:1778****945;电话:0873—3******转人工服务0652445

9.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3 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十、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集中采购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0部队采购办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

联系人:史助理、林老师

联系电话:1778****9**********837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发布公告登记 001.jpg2019-03-01 11:17:57
2公告1 001.jpg2019-03-01 11:17:58
3公告2 001.jpg2019-03-01 11:18:00
4公告3 001.jpg2019-03-01 11:18:01
5公告4 001.jpg2019-03-01 11: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