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铜都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旅游程序开发和旅游推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铜都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铜都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旅游程序开发和旅游推广项目(项目编号:云国招-DCTD-C20190104)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铜都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旅游程序开发和旅游推广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1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2.2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高新企业认定证书;
2.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4提供中标后在本地成立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服务团队的承诺书;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