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净界天然饮用水大额采购项目
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CQDY-CD20-CG05-003 本招标项目为江达县净界天然饮用水大额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达县净界天然饮用水大额采购 二、采购内容: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注:报价应包含采购货物的税费、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所投标段的最高限价(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30日内(具体交货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参数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要求投标人为具备以上资质和营业许可、能够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正规销售发票的合法企业。 (三)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凡是因提供以上产品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七、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 12 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法定公休日除外)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及地点:人民币¥85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工作证明材料(提供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社保证明) (3)提供近年(2018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原件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成功后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安居工程6栋405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898****901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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