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中学“数字校园”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亚东县中学“数字校园”示范点建设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GD-XZZB-202001006 一、招标条件 成都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受亚东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亚东县中学“数字校园”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单位为招标人提供货物。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范围、包段划分、预算价 2.1招标内容:采购基础网络、移动录播系统、室外媒体展示、多媒体教室系统、精品录播系统、校园数字广播系统、校园平安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网络阅卷系统、教室电脑等。 2.2招标范围:货物供应、安装、运输、培训及售后服务。 2.3包段划分:一个包。 2.4招标预算价:***万元。 2.5招标数量: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设备参数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或相关票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声明); 3.2、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内); 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3.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时间及范围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形摄像机、网络储存服务器国家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检验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未胶装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3:30-6:30,前往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以及企业为报名经办人购买社保的缴费原始票据及参保证明。招标文件850.00元一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2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亚东县人民政府 地 址:亚东县 联 系 人:罗杰 联系电话:1807****183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喀则市后藏庄园B区仁布路商住楼2单元七楼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1552****091
成都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