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档案馆设施设备及办公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2019-01-1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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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
  • 唐春蓉
  • 南木林县委办公室
  • 1838****357

我公司受 南木林县委办公室的委托,对南木林县档案馆设施设备及办公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最高限价                   

1.1.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采购内容包括:档案馆设施设备和档案馆办公耗材(手动密集架、档案目录柜、干粉灭火器、电脑计算机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1.2.交货地点:日喀则市南木林县。

1.3.质量要求:合格。

1.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具体以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1.5.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1.6.采购人最高限价:***万元(大写:壹佰零叁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2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以发布公告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及经营范围为准);

1.3 投标人需提供密集架检验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盖鲜章的复印件及原件; 

1.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页有效期内至少三个模块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1.5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公司至少6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6 近三年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1.7 近三年的会计事务所出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5-2017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9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于 2019   1  13 2019   1  17 (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12:30,下15:3017:30前携带以下资料(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公章)胶装成册留存):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3 月 1 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南木林县委办公室

人:李阳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日喀则市雅喜阳光花园北12栋1号

  人:唐春蓉  

联系电话:1838****357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