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医院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
芒市人民医院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
澄清补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SCG(公)2020-043
2.项目名称:芒市人民医院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4.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完成本项目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后续服务。
5.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其中
(1)现增加:
24 | *上行保护制动减速装置 | 原厂原品牌;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19 | *门套 | 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现更改为:
19 | 门套 | 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打分项第4点:
4 | 产品安全部件配置
| 6 | 1、安全钳、限速器、制动器、缓冲器为原厂原品牌,有原厂标志,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报告申请单位需与制造单位一致)以此认定为原厂原品牌的得5-6分; 2、安全钳、限速器、制动器、缓冲器其中两项为原厂原品牌,有原厂标志,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报告申请单位需与制造单位一致)以此认定为原厂原品牌的得3-4分; 3、安全钳、限速器、制动器、缓冲器其中一项为原厂原品牌,有原厂标志,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报告申请单位需与制造单位一致)以此认定为原厂原品牌的得1-2分; 4、安全钳、限速器、制动器、缓冲器无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
现更正为:
4 | 产品安全部件配置
| 6 | 1、安全钳、限速器、上行保护制动减速装置、缓冲器为原厂原品牌,有原厂标志,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报告申请单位需与制造单位一致)以此认定为原厂原品牌的得5-6分; 2、安全钳、限速器、上行保护制动减速装置、缓冲器其中两项为原厂原品牌,有原厂标志,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报告申请单位需与制造单位一致)以此认定为原厂原品牌的得3-4分; 3、安全钳、限速器、上行保护制动减速装置、缓冲器其中一项为原厂原品牌,有原厂标志,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报告申请单位需与制造单位一致)以此认定为原厂原品牌的得1-2分; 4、安全钳、限速器、上行保护制动减速装置、缓冲器无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
三、其余内容不变
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