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美丽县城及卫生城市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补遗更正公告
兰坪县美丽县城及卫生城市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补遗更正公告
兰坪县美丽县城及卫生城市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J(明宇)2020-GK002),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补遗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2020年3月成立的公司提供至今的财务报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0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原件,交由公证人员现场登记,原件将在评委评审后退还: 4、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及回执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第六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 | 技术部分(50分) | 1.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40,带★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10分,普通参数与招标文件不满足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2. 综合考虑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配置的优劣、市场认可度、及先进性、节能性、稳定性、易操作、易维护等因素由评委评比打分。优级得8~10分; b.良级得5~7分;c. 一般级;得2~4分。 注:1).招标文件中机动车技术参数条款里规定的技术参数范围和明确要求的参数,投标参数为负偏离的不能以任何理由虚假响应为无偏离。 2).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书,检验报告(原件)进行综合评审。 |
现修改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2020年3月成立的公司提供至今的财务报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0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原件,交由公证人员现场登记,原件将在评委评审后退还: 4、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及回执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第六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 | 技术部分(50分) | 1.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40,带★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10分,普通参数与招标文件不满足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2. 综合考虑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配置的优劣、市场认可度、及先进性、节能性、稳定性、易操作、易维护等因素由评委评比打分。优级得8~10分; b.良级得5~7分;c. 一般级;得2~4分。 注:1).招标文件中机动车技术参数条款里规定的技术参数范围和明确要求的参数,投标参数为负偏离的不能以任何理由虚假响应为无偏离。 |
招标文件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采购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怒江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