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招标文件补遗-1号

2020-01-21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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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

[招标文件补遗通知-1]

各投标人:

宜良县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保证金中“(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程序变更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收退程序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

1)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和转账支票方式;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若分标段投标的,还须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投标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网银转账回单或转账支票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管理科领取保证金到账回单。

3)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如未办理换取保证金对账单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退还: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将非中标人应退投标、竞买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投标人无需上门办理;中标人持采购人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人公章)、法人授权退款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管理科退还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回账户为原缴纳账户。

2)流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延用及退还。

项目流标后,投标人需延用该项目保证金的,由投标人出具保证金延用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流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该项目保证金的延用手续。

项目流标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证金延用手续的,自流标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管理科按照保证金退还程序将保证金退还投标人(退还原缴纳账户),投标人无需上门办理,该保证金将不再延用。

(二)保证金其他补充内容

1.投标人基本帐户变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3个工作日前,将原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变更证明(加盖银行章)、投标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审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变更账户,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基本帐户冻结投标人提供法院出具的冻结通知书、银行冻结凭证,一般账户开户申请表、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易管理科进行临时变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处罚,所得收入作为县财政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