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龙潭校区建筑物外墙维修及校园文化恢复”的第一号补遗通知
2019-04-28 04:42:00
关于“白龙潭校区建筑物外墙维修及校园文化恢复”的第一号补遗通知
本项目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规定的,在进行详细评审、统计最终得分时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执行。
(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三)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2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注:以上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不顺延。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