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答疑书(1)
2019-03-29 03:23:00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
答疑书(1)
招标编号:HCZB03201903005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如下,望各投标人悉知:
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类似供货业绩 问:所投产品业绩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或生产厂商类似供货业绩均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的业绩主体、时间要求均指:投标人或生产厂商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均指:类似供货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招标文件所涉及业绩主体、时间及证明材料条款均按此调整。
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