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公安局安检排爆设备采购项目
文山州公安局安检排爆设备采购项目
澄清补遗
致:各投标人
由本公司(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文山州公安局安检排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云加政采【2019】01号)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
1. 本一览表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2. 凡在“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3. 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 ★ 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现修改为:
第六章 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
1. 本一览表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2. 凡在“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3. 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 ★ 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