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采购补遗通知(二)

2019-01-24 08:52: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行政机关

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采购补遗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做如下补充变更: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响应人须提交的磋商资料组成及要求”中的“1.10、2015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与政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环保验收报告、最近三个月售电凭证。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业绩也可视为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其控股该公司的证明材料)”补充变更为:“1.10、2015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以环保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提供与政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环保验收报告、最近三个月售电凭证。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业绩也可视为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其控股该公司的证明材料)”。

  2. 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中“十 、2015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与政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环保验收报告、最近三个月售电凭证。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业绩也可视为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其控股该公司的证明材料)”补充变更为“十 、2015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以环保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提供与政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环保验收报告、最近三个月售电凭证。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业绩也可视为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其控股该公司的证明材料)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