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监狱提前采购2020年配餐中心犯人生活物资(二次)中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我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云南省嵩明监狱提前采购2020年配餐中心犯人生活物资(二次)(项目编号:YNZL2019093)”公开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7。我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组织完成了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综合评审推荐,采购单位确认,最终确定。现将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标段 | 中标单位 | 地址 | 采购预算 (元) | 中标金额 (元) | 折扣率(%) | 评审得分 |
C标段 | 昆明宏安达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市官渡区金马镇凉亭村 | ***.00 | ***.00 | 94.00 | 91.68分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服务要求:
标段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供货期限) |
C标段 | 猪肉 | 1.猪肉(白条猪)不包括头、尾、内脏(有要求的除外); 2.所提供猪肉肥瘦情况相当; 3.所提供的猪肉须按要求切割; 4.投标人所投肉类产品须持有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检疫检验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产品合法溯源性证明; 5.投标人所投肉类必须为新鲜猪肉,非冷冻肉,检验合格的猪肉、非注水肉; 6.投标人所投肉类必须为当天屠杀,须出具屠宰证明及当次供应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7.投标人从事本项目的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8.投标人所投肉类必须为兽药达标,符合省级政府部门规定的要求。 9.其他要求: ①猪肉和猪骨头相分离,猪肉分割约为15*750px,不得大于此规格; ②骨头须砍小可直接加工食用; ③所有肉须去皮; 4猪心、猪肝、猪肚、板油按猪肉价格计算。 | 72400 | 公斤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仕兴、赵声兰、荣国琼、周紫艳、秦众举(采购人代表)。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0%(计算基准为中标金额),缴纳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中标服务费金额:¥17496.00元。
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采购人:云南省嵩明监狱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871-67******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七里湾嵩明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李工 联系电话:0871-67******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西一区)5幢1单元302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