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看守所挡土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11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YCGBJ-002
  • 陕西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1899****6632


宝鸡市金台区看守所挡土墙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CGBJ-002

2、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看守所挡土墙项目

3、预算金额:***.00

4、最高限价:/

5、项目概况:金台区看守所挡土墙,长218m,高4.12m,厚0.3m。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27 00:00:00 至 2021-08-2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4)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至今已缴纳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至今已缴纳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需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能查询到相关信息;(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05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2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到场人员需配套口罩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做好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者恕不接待。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www.ccgp-shaanxi.gov.cn/)。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81014:3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5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99****66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校女士

话:0917-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22室

联系方式:0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