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子洲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12-04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RHZZD-2020-(YL)1205
  • 陕西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子洲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子洲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ZD-2020-(YL)1205

2、项目名称:子洲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采购需求:子洲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00元 项目概况: 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 年至今任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09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14 13: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子洲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子洲县双湖街2号

联系人:子洲县人民法院经办

电话:09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联系人:马娇

联系方式:0912-3******

附件: 谈判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