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榆林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服务工作采购公告

2020-12-02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陕西省
  • 行政机关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业务范围内包括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关爱帮扶、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涉及未成年人相关业务工作。

4)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银行开具的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和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以及榆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附件: 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