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12-02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询价
  • TCZFCG─2020-00714
  • 陕西省
  • 司法机关
  •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 办公用品科阎青
  • 预算***万元
  • 信息: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
  • 1870****2222 0919-2839810 029-88****** 0919-2******

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ZFCG─2020-00714

2、项目名称: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 ***元

5、采购需求: 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元, 项目概况: 建立科技型检察院,运用科技服务检察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定装备采购,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14 09:00:00 至 2021-01-2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投标产品中有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响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提供网站截图)。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04 17:30:00 止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注: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可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指南参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171116/80bcc293-5cc5-4d60-b183-6b034c8e89a1.html,咨询电话:029-88******)。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10 09:30:00

地点: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宁

联系地址:铜川市新区金泰路2号

联系电话:1870****22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办公用品科 阎青

电 话:0919-2******

传 真:0919-28398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