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检查站阳光房建设和三阳派出所屋面、地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2020-07-2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SHCG2020-013
  • 陕西省
  • 行政机关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周女士
  • 预算***万元
  • 信息:平利县公安局
  • 0915-84****** 0915-8880180 1519****681

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检查站阳光房建设和三阳派出所屋面、地面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检查站阳光房建设和三阳派出所屋面、地面维修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31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CG2020-013

2、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检查站阳光房建设和三阳派出所屋面、地面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 ***元

5、采购需求: 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检查站阳光房建设和三阳派出所屋面、地面维修工程,1项, 采购预算: ***元, 项目概况: 关垭子检查站主体楼二楼建设阳光房,三阳派出所房屋、地面进行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检查站阳光房建设和三阳派出所屋面、地面维修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07 08:00:00 至 2020-08-27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 (6).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24 18: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要求1-6项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7-31 16:00:00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人:平利县公安局(本级)经办

电话:0915-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19****681

传 真:0915-888018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