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紫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紫阳县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20-101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电话:0915- 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航天新都A座1403室
联系电话:029-8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警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或询价担保函;
3、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2日9: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航天新都A座1403室;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完善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发送至代理公司并电话通知联系人完成缴费流程:联系方式:029-85****** (邮箱:87******9@qq.com,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下载文件:供应商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http://ak.sxggzyjy.cn/)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未在文件发售期内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95、4009980000;
(6)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会并出示已注册好的健康码,到场参会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九、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年15日09:00,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20年04年15日09:00整
3、询价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付钰翔
联系方式(电话):029-85******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 0166 3711 0000 0321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