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0-03-23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FCG-秦汉新城-2020-00002
  • 陕西省
  • 其他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赵菊曼
  • 预算***万元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
  • 1859****708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秦汉新城-2020-00002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

     址: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委会

   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经办

     话:1859****7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华泰景台(咸阳中心)写字楼15层1518室

式:029-35******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概述:按照西咸新区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西咸治霾办发【2019】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拟在秦汉新城汽车产业园新建一套 VOCs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内容包括自动监测站房、57种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分析及辅助设备、自动站运维服务等。

项目用途:建设内容包括自动监测站房、57种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分析及辅助设备、自动站运维服务等。

项目预算:11479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二十四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信用记录,适用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323日至 2020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项目确认后获取磋商文件。

3.文件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2)提示: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投标活动;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 3日09: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0年4月 3日09: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北路华泰玉景台(咸阳中心)写字楼15层1518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菊曼

联系方式:029-35******

电子邮件:12423224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