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公司: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的委托,就该单位的初中部迁建一期工程项目设计费以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关于初中部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费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20-SQ-001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
地 址:陕西省石泉县喜河镇新喜村一组;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899****0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丁玉 联系电话:1531****979。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用途:本次采购内容是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初中部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费,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学生宿舍餐厅综合楼及教学综合楼各一栋,面积7230平方米
3、采购预算:***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03月11日至2020年03月17日
(每天9:00-12:00,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金州国际城7-2-403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2日下午14:30前
2、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2日下午14:30时;
3、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
账 号:61******3****0000321;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