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运营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车辆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FCG2020005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企)
联系人:何子龙 联系电话:1550****543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13号楼门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左蔡蔓子 联系方式:0915-6******
地址:石泉县财政局二楼
五、采购内容:采购运营车辆四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一汽-大众捷达-捷达VS5 2019款 280TSI 自动进取型,白色,三辆;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万元);
二标段:一汽丰田-柯斯达 GRB53L-ZCMEK 4.0L豪华汽油20座,米黄金色,一辆;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玖佰元整(55.89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可以是厂家也可以是4S店)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会议现场须提供以上资格的原件供询价小组审验,缺项或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报价资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2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注:通过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询价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联系方式: 0915-2******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左蔡蔓子 联系方式:1800****160,投标供应商将询价文件中回执单电子版在发售截止期限内发送至41******3@qq.com。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8日下午14:00时;
2、询价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8日下午14:00时;
3、询价会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莲花东巷与香溪路交叉口西50米)
十、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车辆采购项目询价文件(最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