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康市财政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20年安康市茶叶气象指数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2020年安康市茶叶气象指数保险项目
二、项目编号: AKZFCGCS-2020-01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企业科 联系方式:0915-3******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联系人:业务科 联系方式:0915-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根据采购需求,2020年安康市茶叶气象指数保险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进行(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一标段:2020年安康市茶叶气象指数保险15万亩(承保区域:紫阳县15万亩,承保金额:432万元);
第二标段:2020年安康市茶叶气象指数保险10万亩(承保区域:汉阴县2万亩、岚皋县3万亩、白河县5万亩,承保金额:302.4万元);
第三标段:2020年安康市茶叶气象指数保险6万亩(承保区域:汉滨区3万亩、平利3万亩,承保金额:194.4万元)。
项目概况:在全市6个县区开展茶叶气象指数保险共计31万亩(其中:汉滨区3万亩、紫阳县15万亩、平利3万亩、汉阴县2万亩、岚皋县3万亩、白河县5万亩)。
项目用途:为相关县区采购2020年茶叶气象指数保险承保公司。
采购预算: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共计928.8万元。
六、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磋商小组成员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7.响应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具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
8.响应单位必须由总公司或者陕西分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各标段的响应授权书(原件)。属同一法人的保险公司仅可作为一个响应人参与本项目响应。
9.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的要求,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批准可以在当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并在安康市设立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者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9日 08:30:00至2020年3月13日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响应并下载磋商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响应、网上响应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2******
(2)响应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响应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政府采购响应确认单、磋商文件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响应回执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响应时间截止期限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3)响应时间: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3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磋商文件答疑时间、地点:
1.答疑时间:2020年3月14日上午10:00时
2.答疑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下午14:00:00
2、响应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201
3、磋商时间:2020年3月20日 下午14:00:00
4、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201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0000321
十二、本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