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鉴定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仰韶路2号
联系人: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办
电话:0915-2******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李家佳
电话:1786****688
传真:0915-3******
项目概况: 对岚皋县内约40辆正三轮拐的、残疾车、电动车进行评估鉴定;
项目用途: 用于岚皋县取缔三轮拐的、残疾车、电动车补偿;
采购预算: ***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供应商应具有司法鉴定资质;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司法鉴定职业资格证和高级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3-03 09:00:00至2020-03-0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5******1@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 (3)投标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12 14: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3第三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3-12 14: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3第三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86****688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3****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