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承销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01-17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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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承销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0617-1914FY2321

招 标 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年化费率‰)

承销完成发行工作期限

服务地点

中标候选人排序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2.50

取得本次债券批文起,12个月完成发行工作

陕西省西安市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取得本次债券批文起,12个月完成发行工作

陕西省西安市

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

取得本次债券批文起,12个月完成发行工作

陕西西安

3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相关要求的证件编号,比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候选人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91610000220581820C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310****3220921X6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1402****2164846P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 相关证明材料;

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